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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工作实行“联合缉私、统一处理、综合治理”的缉私体制要求,按照“党政统一领导,打私办组织协调,部门各尽其责,协会企业配合支持,群众积极参与,完善法规建设,强化舆论引导,各方齐抓共管”的治理格局,围绕“海上抓、岸边堵、口岸查、市场管、处罚严”的打私总体作战方针,县打私领导小组紧紧结合大埔的实际,为增强对过境走私物品缉查的快速反应能力,建立打击走私综合治理(双溪)联系点工作制度:
(一)大埔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(双溪)联系点在县打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,在获得走私贩私情报线索时,由县打私办及时组织公安、工商、质监、国税等打私职能部门人员到(双溪)联系点集结,快速查处走私贩私行为。
(二)(双溪)联系点的主要工作职责:负责调研、收集有关走私贩私情报资料,密切注意过境运输车辆,发现情况及时向县打私办和有关打私成员单位汇报。
(三)(双溪)联系点及打私各成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,必须依法依规,严肃执法纪律,坚决杜绝“公路三乱”行为,做到依法行政,确保反走私工作顺利开展。
大埔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
二○○五年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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